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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助孕机构-产假规定如何? 需要提示相关的哪些文件呢?

妈妈们, 有请过的人可以分享一下吗? 谢谢!

最后编辑于:2024/03/25作者: admi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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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我们公司的产假规定: 女性员工分娩前后应停止工作,给予产假八星期(含假日); 衽娠三月以上流产者,应停止工作,给予产假四星期(含假日);衽娠二个月以上未满三个月流产者,应停止工作,给予产假一星期(含假日) ;衽娠未满二个月流产者,应停止工作,给予产假五日。 前项八星期及四星期之产假,女性员工受僱工作在六个月以上者,停止工作期间工资照给;未满六个月者,减半发给;一星期及五日之产假期间,除遇例假日或国定假日外,一律不给工资。 产假之申请概以日为计算单位,应连续一次请足,并应有医师证明。 一般都是生完后,补出生证明给公司人事单位即可